为满足学校进步需要,依据《红河学院编制外合同制职员聘用与管理暂行方法》规定的程序和需要,红河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11名。现或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1、招聘条件
符合《红河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职位及人数》中有关职位条件需要和本公告其他需要的职员。
2、报名
报名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24:00时;
报名方法:面试者将报名表及个人电子简历通过互联网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考试报名单位+名字+专业+学历+考试报名职位;
报名需要注意的地方
1.填写《红河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报名表》;
2.面试者电子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工作历程,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扫描件;
面试职员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赞同考试报名证明;
待业职员需提供有关证明。
资格审察及准考证领取
学校于2019年8月5日至9日严格根据招聘条件对面试者进行资格审察,审察合格职员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
3、考试
本次招聘的编制外教师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通过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选,依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进入面试职员中有舍弃面试的,可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职员1次。招聘职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以1:3的比率进行面试。
笔试、面试时间、地址待定。
4、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
编制外教师根据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网站权重比率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成绩并列的处置方法
假如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和考察。
5、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成本自理。本次招聘依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考察职员,学校对考察职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进行考察。
自愿或自动舍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职位空缺的,依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1次进行体检、考察。若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行体检、考察。
6、公示
学校对拟聘用职员将在红河学院网站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7、录用与劳动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录用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录用手续阶段,因为面试职员自愿舍弃录用资格或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8、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编制外教师薪资根据《红河学院编制外合同制职员聘用与管理暂行方法》标准实行,月薪3500元,依据工作年限逐年递增,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编制外教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保、工伤保险、生育险,保险交费方法按国家、蒙自市及学校有关规定实行。
假期薪资待遇根据《云南机关事业单位员工假期薪资待遇》和《红河学院教职工考勤方法》等有关规定实行。
9、纪律监督及有关需要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录用职员报到时需要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证书原件。招聘员工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置。
10、联系方法
报名联系电话:
纪委监督电话:
1、红河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职位及人数
2、红河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报名表
原标题:红河学院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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